公告日期:2026-04-18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 号),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3.3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636.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5]200Z0035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10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气建设项目(二
1 期)——年产 890 吨电子先进材料及 30 万立 35,000.00 35,000.00
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
2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 40,000.00 40,000.00
3 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医药 15,000.00 11,699.50
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7,410.00 15,936.65
合计 107,410.00 102,636.1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62,524.95 万元
(不含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出 3,269.00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 37,257.23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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