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独立董事杨之曙先
生、董事霍丽萍女士组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陈默女士,其中李岳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体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5 年 3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2025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5 年 11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2025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八)2025 年 12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申请 2026 年度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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