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415.7916 万股的 1.959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3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2),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3,09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4.30元/股,最低价为 83.2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09.17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回购的股份剩余 582,300 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415.7916 万股的 1.959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无其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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