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洁)
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南金博碳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加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洁,女,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
化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1990 年 2 月起,历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助教、 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中南大学图书馆馆长。 2025 年 2 月起,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担任召集人,
在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本人于 2025 年 2 月作为
董事会独立董事开始履职,任职期内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就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李洁 9 9 6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职,牵头组织或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判会议文件,对接相关部门核实具体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输出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撑。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5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组织或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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