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一鸣 离任)
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一鸣,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二级教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中
南大学粉末冶金厂总工程师助理;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2 月,中南大学博
士学习;2002 年 6 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2月起,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2 月任职年限到期离任。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 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就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的建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 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陈一鸣 1 1 1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履职,牵头组织或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判会议文件,对接相 关部门核实具体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输出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撑。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审计委员会 1 1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组织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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