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黄宏彬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合光能”)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董事会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宏彬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担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稽核部经理;1996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公司管理部副总监
和发行上市部副总监(总监级);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金浦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京通智汇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金圆国际有限公
司总经理;从 2004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八、十、十
一届发审委委员和两届重组委委员;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目前担任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2次董事会会议和7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阅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 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 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黄宏彬 22 22 21 0 0 否 7
2025 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各项
议案行使表决权,除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 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制度有关的要求积极组织召集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另外参加审计委员会 7 次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
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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