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49:41 股吧网页版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 5 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会计类第 5 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
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 5 号 指出,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 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 5 号就上述 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公司自会计类 5 号发布之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 5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类 5 号发布前,发行可转换债券中权益工具成分对应的应纳税暂时差异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实践中存在处理上的差异。考虑到初始确认时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发行可转换债券当期净利润,且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增加净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未确认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类 5 号规定明确后,公司遵循相关规定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自初始计量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19,472.01 -55,044,194.89

其他权益工具 -100,583,554.79 -100,584,666.77

资本公积 -2,609.75 -1,497.77

未分配利润 97,066,692.53 45,541,969.65

合并/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 1-12 月

所得税费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