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期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申请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补选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辞职生效。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竺长安先生,1957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自动控制专业,教授。历任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1 年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
教授;2016 年 3 月至今任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
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3 月至今任合肥欣奕华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竺长安 1 1 1 0 0 否 1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因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离任,任期内未参
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
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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