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7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 号)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8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83,680,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71,236,4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43,52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力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上
海)”)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主体力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初始存 募投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储资金 名称
(元)
力芯微(上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50170380009900001 0.00 研发中心建
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浙江路支行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力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甲方 1”
“甲方 2”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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