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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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5-12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菂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唐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同时,唐菂女士为会计学专业人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会计学副教授专业职称。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唐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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