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慧能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傲尘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 号)批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8.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557,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8,897,892.9(不含税金额)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659,607.10 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己与公司签订《上海康鹏科技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限公司之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协议》,该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协议己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康鹏科技经营情况,
对康鹏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康鹏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 年度,康鹏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康鹏科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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