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他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中央硝子株式会社
本次担保金额 3,6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33,600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12.07%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的参股公司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硝康鹏”)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住友银行”)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贷款额度,其控股股东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中央硝子”)为上述贷款本金、利息、损害金及其他根据贷款合同承担的全部债务(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合计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康鹏”)合计持有中硝康鹏 40%的股权,公司拟按照其在中硝康鹏的持股比例就融资担保合计金额的 40%向中央硝子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他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央硝子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中央硝子 60.00%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衢州康鹏 20.56%
康鹏科技 19.44%
法定代表人 一濑元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687886425K
成立时间 2009 年 4 月 27 日
注册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注册资本 18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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