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在上海成立(于2013年12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3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后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审情况和年审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审
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预审计情况汇报,并督促众华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情况汇报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情况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按照要求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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