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0:13:43 股吧网页版
天承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建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石建宾,1991年10月14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长、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我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承科技《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4次。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应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议

10 10 0 0 0 否 4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审慎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因此未参与任何相关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与定价公允性进行审慎核查,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该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阅资料、核实相关信息,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有效回应投资者的合理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战略发展等情况。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办公室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为本人独立、审慎、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