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 75,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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