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先锋精科”“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刘天宇和金鸣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刘天宇和金鸣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天宇和金鸣。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刘天宇,男,保荐代表人,曾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了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盟固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曾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了天孚通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昀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英可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测绘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等。
金鸣,男,保荐代表人,曾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测绘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等。
2、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李雨滋,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雨滋,女,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朱辉。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 195 号
3、设立日期:2008 年 03 月 20 日
4、注册资本:20,237.99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游利
6、联系方式:0523-85110266
7、业务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查询结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先锋精科前 200 名股东中,保荐人母公司控制的华泰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 2,529,750 股,持股比例为 1.25%。上述持股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实施跟投的股份,且持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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