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1.0000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10/15 2025/10/16 2025/10/16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9,280,855 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973,631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78,307,224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07,224.00(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78,307,224×1.0000)÷79,280,855≈0.9877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9877)÷(1+0)=前收盘价格-0.987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10/15 2025/10/16 2025/10/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高飞、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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