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剑光)
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众医疗”)的独立董事、同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勤勉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如下:
郭剑光,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畢馬威諮詢(香港)有限公司审计员、香港德勤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CFO 及副总经理、宜進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美国 PAJINC.高级副总裁、香港金銀業貿易場有限公司顾问;现任西交利物浦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康众医疗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次)
郭剑光 8 8 0 0
注:上述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参与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任职期间内,历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拟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未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工作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指导内部审计人员有序地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监督核查披露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发挥独立作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工作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主要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合理运用自身的会计专业背景,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强调保持审计报告合规、合理、合法的重要性,
三、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关注重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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