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3 17:40:02 股吧网页版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5G 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915.1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 了 各 方 的权 利和 义 务 。 具 体情况详 见 公 司于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4 年 4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于 2021 年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 14,802.13 2,000.00

2 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 12,831.10 2,500.00

建设项目

3 5G 通信模块及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