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惠州市九联科技
有限公司,2009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惠州市九联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0733110602M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0,000.00 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股本情况详见本附注之六、36。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5 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5 号。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智慧城市、鸿蒙产业、新能源等领域。
本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
3、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无母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詹启军、林榕。
4、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6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3 户,减少 2 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5、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管理层对本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认为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8“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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