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500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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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500489 号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 1页共 2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九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9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3,597,152.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33,456,214.29 元,其中: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1,345,465.18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461,253.09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4,209,595.00 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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