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作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戴国骏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专业,教授级教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深圳市水务局职员、社保局科员。1998年5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负责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 情况
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 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戴国骏 7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在会议中,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与运行情况
2025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
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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