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缪兰娟女士、独立董事毛卫民先生和公司董事陆俊英女士组成,其中缪兰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履职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3项议案。
2、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项议案。
3、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项议案。
4、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项议案。
5、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委员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考察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其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其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地方,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
控风险;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同时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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