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作为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迈斯”)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情况
原定任期到 离任 是否继续在上 离任后具体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期日 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职务(如适 的公开承诺
股子公司任职 用)
董事、核心 2026年5月 2027 年12 月 个人 是,存在未履行完毕
杨学锋 技术人员 8 日 20 日 原因 否 不适用 的公开承诺,但不属
于增持承诺
2026年5月 2027 年12 月 个人 核心技术人 是,存在未履行完毕
韩永杰 副总经理 8 日 20 日 原因 是 员、硬件研 的公开承诺,但不属
发副总裁 于增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一)离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杨学锋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计
算机科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 年 8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艾默生网络
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监、供
应链总监、深圳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截至
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杨学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837,271 股,通过国泰
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韩永杰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
程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系统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硬件研发副总裁。韩永杰先生通过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杨学锋先生、韩永杰先生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学锋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杨学锋先生和韩永杰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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