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6 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由 275,840,743.20 元(含税)调整为 275,837,581.80 元(含税)。
调整原因:1)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由
1,247,578 股变为 1,247,778 股;2)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计划中个人考评等级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 4,590 股,致使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因上述原因,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由 417,940,520 股调整为 417,935,73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一、调整前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6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为 419,188,0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47,578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417,940,520 股,以此初步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275,840,743.2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9.41%,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说明具体变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本次调整利润分配总额的说明
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由 1,247,578 股变动为1,247,778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激励计划中有 3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 B,其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已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股份但不参与分配之条件。
依据上述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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