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建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 19,0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其
他费用 1,225.33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10,208.00 万元,设备搬迁及改造费用为 1,90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666.6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9,000.00 万
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迈斯”)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09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09.36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8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第 1-1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62,000.00 62,000.00
2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 21,230.33 21,230.3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33,230.33 133,230.33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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