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954 人。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5%的范围内与华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连带
海证券、天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已按期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的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中兵红箭、瑞斯康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轶林,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国药现代、国源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梁志勇,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和泰机电、泰福汞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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