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叶晓东先生、独立董事蒋培登先生、独立董事黄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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