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光,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焊接专业本
科毕业。1985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就职于国家电网湖南电力科学研究院,先后
担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金属材料所副所长。2025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李光 2 2 0 0 否 1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始终以独立、客观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提名事项,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对公司报送的各项文件材料均进行严谨审阅。同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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