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三旺通信: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熊莹莹女士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共 48 人,代表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 621.4 万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62.1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621.4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同
意选举葛鹏、陈美丽、刘茂明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21.4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美丽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和有效的日常管理,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择机购买标的股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5)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之处置事项、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而未能解锁的份额之处置事项等,决定因上述处置事项以及因上述事项将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等导致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变动等事项;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21.4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