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扬州宸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投资目标旨在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获取核心技术、拓展市场覆盖,强化公司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市场”双轮驱动发展,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增长。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9,9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99%。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合伙企业后续可能将引进其他有限合伙人。公司有权委派一名观察员,该观察员可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投资范围、决策程序及资金划付等进行监督,享有资料查阅、询问及建议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其提供便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
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亏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近日与倍特基金签署合伙协议,以自有基金与该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9,9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99%。本次投资目的主要是紧密围绕公司的产业生态进行投资布局,旨在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获取核心技术、拓展市场覆盖,强化公司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市场”双轮驱动发展,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增长。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及投资退出的决策,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项目投资的立项、投资、投后管理等重大事项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扬州宸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9,900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或其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子公司在基金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范围 □其他:______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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