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独立董事陈旻女士调整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绍福先生、独立董事沈协先生、非独立董事吴东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高绍福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工作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 年 1 审议以下议案: 经参会人员充分沟通讨论,一
月 13 日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听取并讨论以下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罗普 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及长期应
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在建工
2025 年 1 年报审计策略》 程转固、其他债权投资减值皆
月 21 日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罗普特 是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重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的 要事项。公司应高度重视,敦
沟通函》 促相关部门按事务所的要求整
理并提供相关资料。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 2 沟通2024年年报编制与审计等事 公司及事务所应关注收入核算
月 28 日 项 与确认时点、应收款项核算、
固定资产核算、募集资金使用、
内部控制等事项,确保财务报
表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及法律
规定,为业务提供更强的支撑
能力。
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经参会人员充分沟通讨论,一
2025 年 4 评价报告的议案》 致通过所有议案。同意将上述
月 21 日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案》
7.《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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