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作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协,男,1988年9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至今历任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法律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智能科技法、社会治理等领域。目前兼任集美大学法律顾问、厦门市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海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体育与影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里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鹭江讲坛”报告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法治副园长、中共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民商与海商法党支部委员。曾被认定为“福建省C类高层次人才”“厦门市C类高层次人才”“厦门市骨干人才”等荣誉。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出席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沈协 12 12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在经过独立、客观、谨慎的思考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都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召集或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人应召集或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实际召集或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
3(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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