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阳光诺和”)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026 年 1 月 27日,阳光诺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主体在披露重组报告书之日至终止本次
交易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期间,以下简称“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期间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核查期间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至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
止,即 2025 年 9 月 26日至 2026 年 1月 27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具体经办人员;
5、前述 1 至 4 项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资料,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截至 2026 年 1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股) (股) 月 27 日结余股
数(股)
马义成 交易对方 2025.09.30- 4,000 9,200 10,700
2026.01.26
上市公司中介
金卉 机构深圳壹号 2025.10.20- 1,200 1,200 0
管理咨询有限 2026.01.09
公司员工
上述自然人已出具《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终止的有关信息。本人/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投资决策、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终止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其他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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