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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2:00:43 股吧网页版
阳光诺和: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于 2005 年 1 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
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数量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9 人。政旦志远 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
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42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5,741.90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政旦志远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度审计首次沟
通会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政旦志远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项目团队配置及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专项汇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重点事项提出审议意见。

3.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与政旦志远项目组就 2025 年
度审计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工作安排进行深入沟通与充分研讨。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既定审计计划规范、高效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并对其执业进度、专业胜任能力及履职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与风险把控作用。
4.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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