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现本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时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4 月 8 日,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提名沈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与陈巧女士、朱慧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4 月 8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1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9 月 25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9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董事会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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