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02:07 股吧网页版
禾信仪器: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实现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停牌终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复牌日
期间 日

688622 禾信仪器 A 股 停牌 2026/4/29 全天 2026/4/29 2026/4/30

停牌日期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6 年 4 月 30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禾信,实施后 A 股扩位简称为*ST 禾信仪器。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禾信仪器”变更为“*ST 禾信”;扩位证券简称:扩
位证券简称由“禾信仪器”变更为“*ST 禾信仪器”;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622”;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6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停牌,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 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50 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 1 亿元,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一)市场营销计划

2026 年市场营销工作将继续围绕“稳环保,积极拓展新行业”的计划推进,同时,做好销售团队的激励,主要工作如下:

1、稳环保领域:2026 年是”十五五“生态环境大气能力建设中央资金的申报年,营销部门将重点针对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大的区域,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与高效售后服务,并积极做好市场推广工作,全力获取订单,巩固市场地位。

2、拓展新行业领域:加大新兴行业潜在客户的试用力度,提供免费试用设备与技术支持,提高市场认可度与成单率;积极加强与新行业的经销商的合作,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需求较强的区域开展区域经销商产品交流会,介绍产品特点、分享成功经验及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充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