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18:53 股吧网页版
双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秉承勤勉尽职、踏实进取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各位委员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分别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