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充分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应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交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基础上,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的业务培训。
(四)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的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责任人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应当组织公司董监高和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或学习。
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