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6 19:18:01 股吧网页版
呈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仝佳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董事赵文林先生、仝佳奇先生、赵文声先生、赵文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赵文林先生、仝佳奇先生、赵文声先生、赵文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