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条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等交易事项的,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市值的10%;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低于公司市值的10%;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者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者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者100万元。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外,公司的其他事项由总经理决定。
第四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一节 总经理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三)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并应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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