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6 年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
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82 元,共募集资金为 1,152,8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
含税)人民币 79,390,400.00 元,余款 1,073,409,600.00 元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23,753,045.8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49,656,554.20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4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
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
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
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7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河南翔宇医疗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706026029 146,729,800.00 0.00 待注销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200063658 [注 1]
河南翔宇医疗设 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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