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720 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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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0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20号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公司”)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翔宇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翔宇医疗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 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 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79,390,400.00 元 , 余 款
1,073,409,600.00元保荐机构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翔宇医疗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46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
河南翔宇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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