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翔宇医疗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8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4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13%。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数量 56.7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涉及到本次股份回购的剩余股份为 2,450,000-567,000=1,883,000 股。
2、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9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063%。
3、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5%。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通过 3 次回购、减去股权激励已归属股份,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5,81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的比例为3.6331%。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股份归属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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