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0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
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8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5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0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165.6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46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 7,911.9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
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7,911.9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向瑞贝塔增资,用于
实施上述在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户 建设项目
河南瑞贝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
医疗科技有 司郑州航空港分行 261198749755 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
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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