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 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 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 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主要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审阅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财务及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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