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考核年度均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2024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4 年的营业收入、2024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数,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4%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0% 率不低于 24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0% 率不低于 4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业绩指标的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达到目标值 X=100%
业绩考核目标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 X=80%
目标值
未达到触发值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