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 号),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7,262,135 股,发行价格为 133.90 元/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2,399,876.5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333,759.70 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0,066,116.8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3,586,942.7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8,812,933.7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出 具 了
“XYZH/2026CDAA3B06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用途
四川华丰科 兴业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
技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绵阳 431130100100503423 97,006.61 金项目
公司 分行
四川华丰科 中国建设银行 通讯连接器
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65863609004680 0 研发能力升
公司 绵阳分行 级项目
四川华丰科 招商银行股份 高速线模组
技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绵阳 128904479110001 0 扩产项目
公司 分行
四川华丰科 中国工商银行 防务连接器
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2308412329100349668 0 基地建设及
公司 绵阳分行 扩能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与保荐人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说明: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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