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本人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各项职责。全年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含 3 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7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企业管理(秘
书)专业。2005 年 5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助理、
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等;2014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北京智多星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扬州宏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60)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至今,任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84)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亦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独
立、客观地行使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 4 次(含年度股东会 1 次、
临时股东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履职过程中,坚持审慎、勤勉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实际与自身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锋 11 11 0 0 否
2.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李锋 4 4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本人担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事姓名 员会 会议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会议次 加会议 加会 参加 加会 参加 加会 参加 加会 参加
李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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