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炜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始终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现将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炜,男,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工学院
(现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学士、硕士,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博士。历任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助教、讲师,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波鸿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访问教授,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长,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土木工程系
访问教授。现任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莱斯信息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王炜 8 8 0 0 0 否 4
(二)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重点围绕交易 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条款合理性等核心要素进行审慎评估,经充分研讨论证 及独立投票表决后形成专业审查意见。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从召集程 序到决议过程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完备,信息披露规范。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6次,其中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 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进展等专项报告,关注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结果。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工作开展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与义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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